豫博管办﹝2021﹞16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单位:
根据《关于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5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我省拟组织队伍参加大赛,现将该文件予以转发,并将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
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省博管办拟组织队伍参加创新赛、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海外(境外)赛自行报名参赛。
二、申报安排
(一)申报内容
1、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
2、推荐可供博士后挑战的有关单位技术需求(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在揭榜领题赛组别发布。上述技术需求请于7月2日前报省博管办。
(二)申报时间安排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自愿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注册报名。
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并提交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摘要、团队或企业介绍、创新成果及技术、所提供产品或服务、市场分析、营销策略、财务规划、风险及其管理等内容。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
2.省博管办对选择参加本支队伍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
3.省博管办根据参赛报名情况,开展初选及推荐工作。
预选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三)申报指标
为保证此次参赛的队伍和申报项目质量,确保优中选优,根据设站规模和招收人数对省辖市和有关流动站工作站等设立了申报推荐名额,省直工作站、创新基地单位根据所属行业每个单位择优推荐申报一项。部分省辖市、直管县(市)不设指标,可直接申报。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大赛是国家人社部、全国博管办首次举办的全国性的博士后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各省辖市人社局主管部门、各设站单位、基地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按照申报指标设置,保质保量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
(二)各省辖市、省直单位和设站单位要积极做好参赛资格审核和预选推荐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获奖项目和博士后人员加大支持力度,对获奖项目落地、获奖人员享受人才政策等予以优先支持。
(三)大赛总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全国博士后人才项目成果转化对接会,在总决赛现场设置博士后工作成果展示专区和人才交流、成果转化对接专区。鼓励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参与设展。有意参展的单位请与省博管办联系。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大赛期间食宿和市内交通由大赛执委会统一安排。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淑晖 王光晓
电话:(0371)69690115、(0371)69690335
附件: 各省辖市及设站单位申报指标
《关于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5号)
省博管办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
| 
			 各省辖市及有关设站、基地单位申报指标  | 
		|||
| 
			 序号  | 
			
			 单位  | 
			
			 申报指标  | 
			
			 推荐亟待解决的科技攻关难题等项目数  | 
		
| 
			 1  | 
			
			 郑州大学  | 
			
			 15  | 
			|
| 
			 2  | 
			
			 河南大学  | 
			
			 10  | 
			|
| 
			 3  | 
			
			 河南理工大学  | 
			
			 5  | 
			|
| 
			 4  | 
			
			 河南农业大学  | 
			
			 5  | 
			|
| 
			 5  | 
			
			 河南师范大学  | 
			
			 5  | 
			|
| 
			 6  | 
			
			 河南工业大学  | 
			
			 2  | 
			|
| 
			 7  | 
			
			 河南科技大学  | 
			
			 2  | 
			|
| 
			 8  | 
			
			 河南中医药大学  | 
			
			 2  | 
			|
| 
			 9  | 
			
			 郑州市  | 
			
			 5  | 
			
			 3  | 
		
| 
			 10  | 
			
			 洛阳  | 
			
			 3  | 
			
			 2  | 
		
| 
			 11  | 
			
			 平顶山  | 
			
			 1  | 
			
			 1  | 
		
| 
			 12  | 
			
			 安阳  | 
			
			 1  | 
			
			 1  | 
		
| 
			 13  | 
			
			 鹤壁  | 
			
			 2  | 
			
			 1  | 
		
| 
			 14  | 
			
			 新乡  | 
			
			 2  | 
			
			 1  | 
		
| 
			 15  | 
			
			 焦作  | 
			
			 1  | 
			
			 2  | 
		
| 
			 16  | 
			
			 濮阳  | 
			
			 1  | 
			
			 1  | 
		
| 
			 17  | 
			
			 许昌  | 
			
			 2  | 
			
			 1  | 
		
| 
			 18  | 
			
			 漯河  | 
			
			 1  | 
			
			 1  | 
		
| 
			 19  | 
			
			 三门峡  | 
			
			 1  | 
			
			 1  | 
		
| 
			 20  | 
			
			 南阳  | 
			
			 2  | 
			
			 2  | 
		
| 
			 21  | 
			
			 信阳  | 
			
			 2  | 
		|
| 
			 22  | 
			
			 驻马店  | 
			
			 1  | 
			
			 1  |